2010年04月15日17:35:55 来源:人事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0〕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0年5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高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和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实验及其他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政治辅导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的课程。已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无需再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中国公民身份
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故外籍教师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台人员可以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申请人要提供下列材料中的一种作为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合格证明材料:
(1)本科师范生的学业成绩登记表;
(2)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取得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根据《关于选定部分高校承担本校非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10号)有关要求,在校就读期间修学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通过考试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通过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
(5)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若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修学过教育学、心理学的课程,达到规定的36学时数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登记表。
备注:(1)其他省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无效;(2)“两学”指的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运动心理学”、“职业教育学”或者其他相关相近的学科成绩不能作为“两学”成绩;(3)教育科学理论培训班、教育硕士的入学考试、高校自行组织的培训等,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能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
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到省教育厅指定安排的医院(《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附件1)参加体检。申请人请于4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参加由荔湾区医院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6日至4月20日,申请人填写并双面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体检表),体检表上需贴上申请人近照,并将该表交给单位人事秘书,各单位确认申请人身份,并在体检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发给申请人,体检当天本人需带体检表参加体检,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华南理工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程序》(附件3)。
2.4月21日至4月22日,各单位向我处教师科提交《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人员名单》(附件4),名单电子版发至rsojs@scut.edu.cn。
3.5月6日至5月7日,各单位人事秘书到人事处教师科领取已参加校医院体检人员的体检表。
如果当天不能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申请人需自行前往荔湾区医院进行体检,地址为:广州市荔湾路35号。
(二)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且不符合免测条件的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自行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见附件5)。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各有关单位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小组。专业小组的成员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不包括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如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专业技术资格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前,本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小组负责组织和完成本单位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见附件6)。
(四)网上报名
5月8日至5月11日,符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预认定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不可用A4纸打印后装订)。
(五)提交申请材料
1.5月12日至5月14日,申请人按照《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及申请表填写要求》(附件7)整理申请材料,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交给单位人事秘书。
2.5月17日至5月24日:
(1)各单位人事秘书登陆“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预定系统对该单位申请人员的网上申请表进行审核,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2)各单位根据《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及申请表填写要求》(附件7)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本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申请人姓名的拼音顺序排序。
(3)各单位向我处教师科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校在职在编教师) 》(附件9) 一份。要求A3规格横向打印,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及“公示结果”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数据库导出;需盖单位公章,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rsojs@scut.edu.cn;
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0)电子版发至rsojs@scut.edu.cn;
③《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附件11)一份,由各单位将申请人上交的小一寸相片按要求粘贴在此表上;
④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见附件7)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查阅。
附件列表(请下载解压后使用)
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2.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3.华南理工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程序
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人员名单
5.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7.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及申请表填写要求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校在职在编教师)
10.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1.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