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院工作,保证学院工作顺利开展,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决定对学生工作助理岗位进行重新聘任。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助理的基本条件:
(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心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居于班级前50%;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做事耐心,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助理招聘日程安排:
2月23日-2月26日 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于2月26日下午5点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郝志彪老师处。
2月28-3月1日(具体另行通知) 面 试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