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奖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2-22

        为做好近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发放银行
        根据我校各部门与银行部门的合作关系或相关协议的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委托中国银行发放,获奖学生需办理广州本地开户的中国银行存折,提供中国银行存折帐号。
        2.学校奖学金(即先进个人,如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等)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获奖学生需办理广州本地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卡号。
        3.学校捐赠奖学金(除建信基金奖学金外)(即学校企业奖学金)委托中国银行发放,建信基金奖学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获奖学生需办理相应的广州本地开户的银行帐号。
        4.学院企业奖学金、助学金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开户方法
        1.中国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帐号由学生本人自行办理,并于12月23日(星期二)前办理完毕。
        2.中国建设银行帐号:中国建设银行帐号由学院集体开户,并于12月24日(星期三)前办理完毕。集体开户办理方法如下:
        各班收集齐需要办卡的学生信息,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批量开卡汇总表》,收齐办卡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于12月24日(星期三)前将汇总表打印版(需本人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wbkong@scut.edu.cn。经与银行方面协商,对于集体开户的银行卡,银行免收开卡工本费。
三、预计发放时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待教育部批复我校获奖学生名单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12月底或1月初。
        2.学校奖学金待学校公示无异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1月初。
        3.学校捐赠奖学金待学校公示无异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发放,发放时间可能因不同捐赠单位到款时间不同而不同。
        4.学院企业奖学金、助学金拟定1月上旬发放,发放时间可能因不同捐赠单位到款时间不同而不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办理好相应银行帐号后及时将帐号信息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中的帐号信息正确无误,务必确保信息系统的数据正确。发放账号将以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若因系统中帐号错误引起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为保证各项奖学金能及时发放,请各班抓紧时间做好以上工作。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批量开卡汇总表.xls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