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宏宇等6名同学学院警告处分的通知

日期:2008-05-06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了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近期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检查中发现,2007级车辆工程专业宋宏宇等6名同学未经批准私自提前离校,无故缺席2008430日的相应课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及学院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现给予宋宏宇等6名同学学院警告处分,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扣分。 

特此通报。 

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07车辆工程2班(2人) 

宋宏宇、吴圣卿 

07热能与动力工程1班(1人) 

刘伟杰 

07热能与动力工程2班(3人) 

  洋、沈冰辉、曾观冬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