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6届亚运会 第10届亚残运会学生志愿者
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机关部处: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将于2010年11月至12月在广州举行。根据亚组委的安排,我校拟招募各类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4600余人(其中通用志愿者2955名,专业志愿者1200名,城市志愿者500名)。赛会志愿者主要服务于天河体育场、广东奥林匹克网球中心、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体育馆、青年营营地(学校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等竞赛及非竞赛场馆,使用部门主要有亚组委志愿者部、广电部、信息技术部、庆典部等。
为确保我校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志愿者(以下简称“亚运志愿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学生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9号)和《关于印发<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赛会学生志愿者场馆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10号)精神,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建立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为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国际化、高水平、有特色、全方位”的志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统一招募的亚运志愿者,包括赛会志愿者(通用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及城市志愿者,总计约4600人。
二、教学管理
1.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赛会期间,学校所有课程按原定教学计划执行,不作调整。
2.为确保学校教学计划正常进行,每个班级中各类亚运志愿者总数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3.在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我校凡因参加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培训、演练、志愿服务等,并在赛事期间承担明确岗位服务工作的亚运志愿者,累计请假服务学时4周以内的,经校团委和教务处确认后,应视为全勤。
4.亚运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和服务应尽量少占用上课时间。如确与课程冲突,需由各志愿者使用单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并统一出具集体请假证明,通知各相关学院。
5.在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赛事服务期间,各学院团委应加强与志愿者使用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志愿者的教育和监督,严禁假借亚运会志愿服务的名义擅自请假,一经发现,一律作旷课处理,同时取消其亚运志愿者的资格。
三、课程成绩评定
1.经校团委和教务处确认,在赛事期间承担明确岗位服务的本科生亚运志愿者,课程成绩评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1)课程考试在赛事期间进行的
个别亚运志愿者因参加志愿服务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填写说明在校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收齐交校团委、教务处盖章确认,任课教师凭盖有学校团委及教务处公章的申请表酌情考虑,以课程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代替。
课程成绩=志愿服务成绩(30%)+课程平时成绩(20%)+课程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成绩(50%)
其中:志愿服务成绩由亚运志愿者使用部门根据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表现评定,其他成绩由任课老师评定。
(2)课程考试不在赛事期间进行的
课程成绩=志愿服务成绩(30%)+课程平时成绩(20%)+课程考试卷面成绩(50%)(各部分成绩来源同上)
按上式评定的成绩,不能作为亚运志愿者参加校内评优和选优的依据,只能作为毕业的课程成绩。
2.研究生参加正常的学习与考试,不适用于以上课程成绩评定计算办法,按原方式进行课程学习与考试。
3.亚运志愿者在培训期间参加的所有培训课程均以创新学分认定,每门培训课程计0.5个创新学分,累计最多不得超过2个学分。在赛事期间承担志愿服务任务的亚运志愿者,给予1个社会实践学分或人文素质学分。
四、评优认定
1.亚运志愿者参加的培训、志愿服务均可计入个人志愿服务时间,具体时数由各学院团委认定。
2.2009-2010学年综合测评中,所有完成亚运志愿者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本科生,均可获得学生活动加分(具体标准见附件)。
3.2010-2011学年综合测评中,凡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承担明确岗位的服务任务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的亚运志愿者,均可获得本科生活动加分。担任志愿者服务队正、副大队长、正、副中队长和小队长的,可获得社会工作加分(具体标准见附件)。
4.在亚运会、亚残运会后的各项表彰中,获得各项奖项人员可获得德育加分(具体标准见附件)。
5、研究生志愿者由校团委与研究生工作部讨论后提出加分参考意见,在评优时加相应的活动分及荣誉分。
附件: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华南理工大学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1. 活动加分
| 完成亚运志愿者培训并通过考核 | 承担明确岗位的服务任务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 |
骨干 | 5 |
|
非骨干 | 3 |
|
一般成员 |
| 5 |
2.社会工作加分
| 承担明确岗位的服务任务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 |
正、副大队长 | 6-8分 |
正、副中队长 | 4-6分 |
小队长 | 2-4分 |
3.德育加分
(1)集体奖项
| 亚组委最高级别奖项 | 亚组委次级别奖项或学校最高级别奖项 | 亚组委一般奖项或学校次级别奖项 |
正、副大队长 | 9 | 6 | 5 |
正、副中队长 | 7 | 5 | 4 |
小队长 | 6 | 4 | 3 |
一般成员 | 5 | 3 | 2 |
(2)个人奖项 荣誉级别 加分 亚组委最高级别奖项 12 亚组委次级别奖项或学校最高级别奖项 7 亚组委一般奖项或学校次级别奖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