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6届亚运会 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
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机关部处:
为确保我校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关于第16届亚运会 第10届亚残运会学生志愿者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的通知》(华南工学[2010]7号,下称“7号文”)基础上,对于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志愿者的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作如下补充通知:
本科学生志愿者对于课程成绩评定方式可以选择学校7号文的办法处理,也可以选择放弃7号文中的30%志愿服务加分,同时对必修课课程成绩评定按一定标准计算(见附件1),该成绩可以作为评优和选优的依据。
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 在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期间承担明确岗位的服务任务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的本科学生志愿者方能享受以上成绩评定和加分方案;
2.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自行申请并签名确认本人课程成绩评定方案(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院团委审核及备案,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审批后,由校团委汇总学生志愿者成绩评定方案至教务处;
3.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最终名单由广州亚组委、校团委负责登记造册,审核及整理汇总后,反馈到相关部门,用于后期课程成绩评定和综合测评;
4. 未完成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志愿服务任务的本科学生以及非经由学校、广州亚组委官方授权相关部门招募的志愿者不享受以上课程成绩评定和综合测评的政策。
5. 有关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工作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联合解释。
附件:1.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2.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方案确认申请书
华南理工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
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版
原始 成绩 | 调整后的成绩 | |
只服务亚运会或亚残运会 | 同时服务亚运会和亚残运会 | |
50-52.5 | 按原始成绩记载 | 60 |
53-59.5 | 60 | |
60-69.5 | 原始成绩×1.05, 以70分封顶 | 原始成绩×1.10, 以70分封顶 |
70-79.5 | 原始成绩×1.03, 以80分封顶 | 原始成绩×1.05, 以80分封顶 |
80-89.5 | 原始成绩×1.02, 以90分封顶 | 原始成绩×1.03, 以90分封顶 |
90分以上 | 按原始成绩记载 | 90分以上按原始成绩记载 |
附件2:
第16届亚运会、第10届亚残运会本科学生志愿者
教学管理与学年综合测评方案确认申请书
姓 名 |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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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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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属性 |
| 服务赛会情况 | □服务两个赛会 □服务一个赛会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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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 (或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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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案 (请在所选方 案旁打√) | □方案一 :选择学校7号文的课程成绩评定方案。 □方案二 :选择放弃7号文30%的志愿服务加分,对志愿者的必修课课程成绩评定做调整计算。 | ||
本 人 意 见 | 本人申明:经确认后选择以上方案计算课程成绩。如有反悔,后果自负!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学 院 意 见 |
(学院团委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校 团 委 意 见 |
(校团委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