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又重温了《红字》这本书。犹记得在上大二的时候,也是利用寒假的时间第一次从图书馆借了英文原版《红字》这本书,利用年前年后的时间通读了一下这本书。当时读的时候,一度感觉到绝望。除去英文原著里面有太多的艰涩难懂的地方外(对于当时的英语水平来说),这本书从一开始就弥漫着沉重的气息,采取倒叙的手法来一一展开作者所要表达的自己对人性的思考。整本小说一直笼罩着浓郁的神秘色彩,读来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让读者感到一股可望而不可及的朦胧美。
今年寒假我细细品读了一遍《红字》,深受里面的宗教以及女主角的美之中。下面我就来介绍下这篇文章,介绍完之后会发表一下我的一些想法。
介绍文章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是谁以及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背景下才能创作出这么优秀的作品。
《红字》是由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纳赛尼尔.霍桑 创作而成的。霍桑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创作者。他出生于新英格兰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幼年家境的衰落以及家庭与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孤僻,善于思考。在霍桑看来,人类从生下就是有罪的,这正是他的加尔文主义的观点。他继承了原罪的思想理念,人生而有罪,因为在亚当与夏娃结合后,被上帝判为有罪而罚下人间受苦受难。所以霍桑的作品中充满了“原罪”的理念。在他的作品中,到处都充满着一股介于真实与虚幻之间的朦胧色彩和气息,这就给全文制造出一股神秘的色彩,从此来反映社会现实以及自己的矛盾---一方面,他反对加尔文教的宗教传统对人的迫害,一方面又深受这个传统的束缚,以加尔文教的善恶观念来认识和评判社会和整个世界。通过他的作品,人们能深刻的体会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宗教对人迫害的社会现实和人性的丑恶。
《红字》讲述的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赫斯特出生于英格兰一个富裕的家庭。她非常的漂亮而且迷人。但是她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并且多病的医生罗杰,他尖酸、刻薄,生性丑陋。由于当时盛行到发现的新大陆上去生活,罗杰就先行乘船过去,不料却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迅。海斯特一个人孤独的过着日子,直到一位年轻英俊的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的出现。他们两个相见不久后就陷入热恋。但由于赫斯特是有夫之妇,所以从伦理上他们是不被接受的,更别说亚瑟是一位牧师,给人道德和伦理上救赎的职业。所以他们的相爱只有处处隐蔽,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相爱的热度。他们度过了一段虽然隐秘但是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赫斯特由于怀孕而让事情暴露,督府以通奸的罪名把赫斯特关入大牢,赫斯特在牢里生下女儿珠儿。
在当时的社会伦理里,赫斯特只有供出奸夫的名字才可以被释放。但中间亚瑟为了职位的高升和害怕世俗的唾骂,赫斯特为了心中的爱情毅然的独自走上受审台,承受着万夫唾骂的罪孽。赫斯特必须穿上一件精致的绣着红字“A” 的外衣,带着珠儿远离世人,独居生活。可是她的前夫罗杰,一个残忍的医生,暗中调查了一切,然后利用他的职业替亚瑟看病,利用亚瑟的痛苦和矛盾的心理,不断的折磨着亚瑟。亚瑟牧师长期受到内心世界的折磨,更为自己的牧师角色感到厌恶。经过七年的内心折磨,在一次新市长的就职大典中,他终于向世人坦白了他所犯下的罪后,便死在了爱人赫斯特的怀里。赫斯特带着珠儿远走他乡,却仍然带着那个红字“A”。几年后珠儿长大成人,从作者只言片语的介绍中,我们大致猜到珠儿或许已经长大成人,已嫁做人妇。多年后,赫斯特再次回到波士顿,仍然带着那个外套,独自的生活,孤独的死去。在作品的最后,在赫斯特与亚瑟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腥红的A 字。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霍桑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形象,每种形象都象征着社会现实和宗教对人的毒害。
首先,就是女主人公赫斯特。开篇便介绍她是如此的年轻和貌美,却不幸的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且丑陋的医生,这就造成两人之间的不匹配,为后来医生在海上失踪,赫斯特与年轻英俊的牧师亚瑟相恋埋下伏笔。自古英雄配美人,年轻貌美的赫斯特只有同样年轻英俊的人才足以与她匹配。这反映出了当时的门第观念,只有不差上下的结合才是稳固和可靠的,相差太多只会为后来的不幸福埋下伏笔。
在赫斯特与亚瑟相识并相爱的过程中,表现了女主角的勇敢以及对爱情的渴望。在事情暴露时,赫斯特毅然的承担下所有的职责,为了成全爱人亚瑟的神圣的职业。她是坚强的、勇敢的。她即使在带着红字“A” 的情况下,依然认真的以身作则,精心的教育者珠儿。她不以红字为耻,反而精心的刺绣着那猩红的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在这里,红字 “A” 不是通奸的意思,而是天使(angle),能干(able), 前进(advance)等一些积极向上的意思。赫斯特是一种有形的红字,红字象征着赫斯特的勇气、坚强,更体现的是她的心灵美。在自己挣的钱只够自己和珠儿温饱的时候,还不忘帮助他人,虽然被帮助的人根本不会感激,但她却不因此就放弃去帮助他人。
其次,A字是字典里的首字母,也象征着原罪。人生而有罪的,人的一生一开始就是带着罪孽而出生的。这本小说起初就相容赫斯特的老公---罗杰,身体畸形且丑陋,这个形像的一出现就让读者对赫斯特与他的婚姻关系感到缝隙百出。在许多读者的心中,罗杰是恶魔的替身。自从他知道妻子与人通奸后,就想方设法的秘密调查,在发现那人就是牧师亚瑟的时候,他利用职业—医生假装给亚瑟治病,实际上不停地折磨着亚瑟,让他饱受心理上的折磨,一步一步的实行他的复仇计划,让美丽善良的赫斯特饱受舆论的压力,让虔诚英俊的牧师亚瑟饱受长期的心理折磨,以致走向死亡的道路。但我认为他代表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因为不管他有多丑恶,毕竟他才是赫斯特唯一合法的丈夫。不管婚姻有多么的不幸福,或者是其他的理由,以爱情名义来背叛婚姻的都是不能被接受的。罗杰医生只是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的化身,并不是生性丑恶。因为在最后,他把他所有的财产转给了珠儿---虽不是他的女儿,但他仍然这样做了,暗示出法律的冰冷以及人亦有情的思想观念。
最后,小说中的男主角---亚瑟,作者给他设置了一个高贵的职业—牧师,一个评判别人道德以及道德遵守化身的职业。这个职业象征着纯洁无暇,品德高尚。正是由于自身的职业,亚瑟在小说中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在与年轻的有夫之妇的赫斯特相爱后,一直处于良心的谴责中,到后来事情被暴露,赫斯特独自承受着舆论的压力带着他的孩子珠儿独自生活的这段期间,他受尽了精神的折磨。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他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精神压力下在赫斯特的怀里悲惨地死去。他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他是个无形的红字。与赫斯特相比,他显得懦弱,但这正是受宗教束缚的结果。他并不想公开的忏悔,而是过多的表现在内在的忏悔、赎罪中,与“赎罪”等宗教意思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在考虑到人生前程的时候,对公开自己的罪行裹足不前。一方面心里受着道德的煎熬,一方面又要处处防范他人会窥测到自己的内心。双重的压力让他最终心力交瘁,带着遗憾和悔恨离开人世。与赫斯特的红字外衣相比,亚瑟的红字是在自己的胸前,不是在是人的视线之内。作者通过胸前的红字来充分的体现出亚瑟的怯弱以及宗教对他的束缚。这个红字更多的是体现在亚瑟牧师的心灵中,它既是亚瑟对自己良心的谴责的象征,又是加尔文清教主义加在牧师身上的枷锁。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把真心隐藏,然而罪恶在他的心灵上打下沉重的烙印,直至最后的死去才让心灵得到净化。
《红字》整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是:我们要勇敢地的去创造属于我们的一番天地,这样才会对得起我们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