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广州市的科学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建立了立法顾问制度和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广州市制定每一个地方性法规,都要将其中的主要内容和难点问题整理成论证提纲,请立法顾问进行论证。同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针对很多专业性问题从立法咨询专家库里找出相关领域的专家,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多年来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为广州市的立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提高广州市的地方立法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计划今后将立法咨询专家制度作为重要制度予以大力推进,今后制定每一部法规都要召开专场的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现拟更新、补充立法咨询专家库,诚邀我校推荐立法咨询专家人选,名额不限。
(一)有关情况和要求如下:
进入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人员主要任务是:应邀参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委的立法活动,对立法规(计)划、法规草案进行论证,对一些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活动方式主要是参与论证会或者提出书面意见。
立法咨询专家待遇。被选为本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人员,应邀请参加论证会、或者对论证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的给一定的报酬。
(二)进入立法咨询专家库的条件:
1、热心人大立法事业;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律师有中级职称,业务能力突出的也可入选);
3、在广州地区的本学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是本学科的带头人或主要业务骨干。
请各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从事法学、语言文字学、逻辑学、WTO、经济管理、城市管理、城市规划与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管理等学科和领域的教学、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以及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愿意进入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人员填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推荐表》,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在3月25日前将收齐的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关芳芳
电话:87110383
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科处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