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省财厅及校财务处有关规定,国库支付项目经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均有用款时限,具体如下: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按预算执行,第一年度预算已由财务处下拨。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年度经费结余的处理,第一年度经费结余的80%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第二年结余总额的50%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第三年底余额不再结转下年;未结转部分由学校统一调剂安排。请各位老师抓紧使用经费,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2009年度省教育厅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包括基地项目、育苗工程项目),国库支付用款申请已由我处集中办理,现时经费已下达,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后持经费卡到财务处追加经费。并请加紧用款,本年度用款预计在12月18日后截止。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研究期一般为2~3年,建议各负责人尽可能在2年内用完经费。另07、08年项目尚有经费未用完的,请加紧申请用款。
3、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研究期一般为1年,请加紧用款为经费决算作好准备。省软科学项目经费分国库支付及直接拨款两种方式,一般经费超过5万为国库支付,2~3万元为直接拨款,属于国库支付的请加紧申请用款。
4、教育部项目请根据预算和研究进度加紧用款,特别是临近结题项目。教育部项目2008年及2008前下拨经费务必本年度用完,否则收回。
注:其他国库支付项目也请加紧用款,本年度用款预计在12月18日后截止。
社科处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