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党支部:
请各毕业生党支部委员将分支部党员按以下类别,分别填写好《华南理工大学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6月9日前由各支部汇总后发电子版至sflsa@scut.edu.cn。
一、 留校工作或者继续学习(读硕士、博士、4+1等)的毕业生党员:
1. 留在本单位学习的: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在备注栏中注明“就读本学院研究生”,6月9日前由各支部汇总,辅导员并核实信息,于6月13日前发电子版至sflsa@scut.edu.cn。
2. 转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学习的:
(1)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6月9日前由各支部汇总,辅导员并核实信息,于6月13日前发电子版至sflsa@scut.edu.cn。
(2) 组织人事秘书根据《一览表》中的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之后,将介绍信及回执联下发给毕业生党员(需签收,时间待定)。
(3) 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及回执联在有效期内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并负责落实将回执联寄回或发传真至外国语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外国语学院党委,邮编510640,传真020-87111604)。
二、 离校毕业生党员:
必须在离校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步骤:
1.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6月9日前由各支部汇总,辅导员并核实信息,于6月13日前发电子版至sflsa@scut.edu.cn。
特别强调几项重要信息:
(1) 接收单位全称:(即企事业单位全称等)。
(2) 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全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
(3) 转往省外的还需提供接收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全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因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一般不能直接转到省外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需经上级组织接收后再下转。
注意:这几项信息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咨询后填写,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造成介绍信信息错误,从而影响关系转移。
2. 组织人事秘书根据《一览表》中的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之后,将介绍信及回执联下发给毕业生党员(需签收,时间待定)。
3. 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及回执联在有效期内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并落实将回执联寄回或发传真至外国语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外国语学院党委,邮编510640,传真020-87111604)。
三、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
1. 填写《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下称《暂缓联系卡》)一式二联,如填写内容过多需适当调整格式以使《暂缓联系卡》保持在一页A4纸内。6月9日前由各支部汇总,辅导员并核实信息,于6月13日前发电子版至sflsa@scut.edu.cn,学生工作室于6月14日前将打印版交到学院组织人事秘书处。6月24日左右在学院领取《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须知》(需签收)。
2.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填写相应栏目,并在“接收党组织名称”栏中填写“暂缓就业”。
3. 毕业生解除暂缓就业时,也必须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一并转出。落实工作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毕业满2年仍未落实工作的要把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党组织。
四、 党员材料
1. 正式党员(含暂缓就业的正式党员):党员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归档。
2. 离校的预备党员:党员材料由学院装袋密封加盖封口公章后归档或由本人自带,和介绍信一并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
3. 办理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党员材料暂时保存在学院学生工作室。
五、 毕业生离校手续
毕业生(含党员、非党员)的离校通知单上党组织关系一栏由各班负责人收齐后分三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办理暂缓就业的党员和非党员),统一交由学院组织人事秘书填写。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0.6.2.
附件:1、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