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保卫部(处)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校内各单位及物业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件和事故。
      2.
负责学校维稳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3.
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各单位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
负责学校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安全检查与整改。
      5.
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巡逻执勤。
      6.
负责校内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校园群防群治工作。
      7.
负责校园大型活动的审批,负责校园重大活动及重要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
      8.
负责学生和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协助公安部门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业务。
      9.
负责接受校园安全保卫方面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报警报案。
      10.
负责统筹校内各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落实工作。

11.负责管理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边境通行证及政审证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部分学生社团活动、哲学社会科学类大型活动进行政审。
      12.
负责校内治安、交通、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13.
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调度、协调、指挥工作。
      14.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5.
会同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做好学校维稳相关工作。
      16.
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