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流程及时间

1.填写表格

请各院(系)毕业生工作负责人按“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通知学生(见附件2-7),提醒学生自行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和打印“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1)。

2. 提交资料

请各院(系)在6月5日(星期五)前收集“户口迁移登记表”,加盖院(系)公章,统一交到院(系)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

3.领取户口资料

已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户口资料由院(系)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毕业生在离校前可到所在院(系)领取。

二、户口迁移登记表填写要求

(一)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市外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国内升学的毕业生

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四)境外留学的毕业生

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五)延期毕业的学生

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三、注意事项

1.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如需借用户口办理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事宜的,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借用手续,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卡不再借出。所有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6月6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院(系)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制,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

四、各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电话:87111440,地址: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1楼21、22号窗口

2.大学城校区:电话:81182870,地址:B1-423室

3.广州国际校区:电话:81181620,地址:F1-a栋309室


附件:(请自行前往“学校门户——学校动态——事务通知”找到对应通知下载)

1.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2.大学城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本科生)

3.大学城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研究生)

4.广州国际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本科生)

5.广州国际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研究生)

6.五山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本科生)

7.五山校区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研究生)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