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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965

各班: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后,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填写《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2.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时间要求

1)学生于9月27日前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四号楼4217办公室

(2)学院于101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013日前将获奖建议名单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并将获奖学生上述相关材料以及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

五、其他事项

1. 全体同学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 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4. 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7110923,地址:四号楼4217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2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21-2022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