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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医院:关于再次落实学校学生参加2022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47

各班级: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穗医保中管〔2021〕305号)(附件1)精神,我校学生参保工作已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同学未进行参保交费。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现安排最后一次平台补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交费

学生通过学校主页→门户→办事大厅→服务管理与查询→交费中心,完成网上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操作。学生支付成功后,请保管好支付订单截图。学校会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银行缴费手续。

医保交费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24时。

二、社保卡申领

为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首次在广州市参保的学生,交费后请务必尽快通过“穗好办”APP社保栏目“社保卡申领”、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或直接到银行柜台申领广州社保卡。

社保卡含有两个基本账户,分别是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金融账户已实现省内通用,医保账户仅在省内部分定点医院及药店可实现跨统筹区使用(具体应用范围需咨询参保地)。

三、温馨提示

1.请各班通知到位,确保每一位学生均享有医疗保障;对确定不在学校参保者,需签订“学生不参保确认书”(附件2)并留存。

2.除符合中途参保的情况外(如广州市公费医疗到期、广州市职工医保转参居民医保),2022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2022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在其他地市参保的,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再回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根据最新医保政策,新参保港澳台人员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加医保。首次在广州参保的港澳台学生请尽快到居住地政务中心(天河/番禺)办理广州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将扫描件发到医保办邮箱523501357@qq.com,注明院(系)、学号、联系方式。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咨询电话:12345。

5.相关学生医保政策及指引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医保”获取。

 

附件: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2.学生不参保确认书

 

 

校医院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学生不参保确认书.docx

附件2: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穗医保中管【2021】3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