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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713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现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1.各班班长、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班委

二、时间安排:

1.班级自查:1012,各班级要对班级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如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班级将检查结果(附件1)以“班级+宿舍检查”命名在22点之前发送到sxxy_scut@163.com

2.院(系)检查:1013,学院将安排专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志愿者等,对院(系)学生所在宿舍进行检查。如发现宿舍安全问题(尤其是宿舍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会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学生整改。

3学校检查:1014日下午16:00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合院(系)、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检查,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若发现宿舍还存在安全问题将开出《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整治通知单》,对宿舍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者违规充电的,将由学校收缴代管,后续学校将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检查分组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三、宿舍安全检查内容:

1.严禁宿舍内储藏或者使用电磁炉、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及电火锅等违章电器或1000W以上大功率电器。

2.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宿舍存放、充电。

附:具体安全检查标准

1.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

2.宿舍内无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或其他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无储藏或者使用危险品及违章电器,无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无私装空调等现象;

其中,违章电器包括:

1)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棒、电烙铁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

2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3)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电火锅等电炊具以及烘干机、电冰箱;

4)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

5)电动车电池。

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固定插座以外的地方引出线路的(如排插串联);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的。

4.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无烧煮、烹饪等现象;宿舍供电设施完好,无盗用公用电源等现象;

5.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洗衣机的学生宿舍(如公共卫浴宿舍等),不能私拉水电接洗衣机等电器;

6.学生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公共区域空旷和畅通,无停放车辆和堆积物品等现象;

四、学生宿舍安全问题违规处理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要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 年修订)》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处理。对于电动车电池在学生宿舍违规充电者,从严处理

1.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处分:

(四)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存放上述物品,在学生宿舍存放或使用刀身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等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等炉具、违章电器,在学生宿舍吸烟、生火、点蜡烛、燃烧物品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中毒、污染、或人身危害等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有关违章电器的界定范围按《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五)未经批准,在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在宿舍私装空调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宿舍内烧煮、烹饪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鼠、兔、蜥蜴等宠物,或将动物携带进入宿舍楼内,经教育和劝阻无效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有关学生宿舍的管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统计表.xls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