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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5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390

各班级:

为扎实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杜绝学生宿舍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在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统一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1.学生工作部(处)相关工作人员;

2.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以及主要学生干部;

3.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各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员、学生楼长。

二、时间安排

1.班级自查:2021626日至27,各班级班长、生活委员对班级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各班级将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的宿舍拍照并填写问卷星。

2.院(系)检查2021628,学院将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对院(系)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宿舍安全问题(尤其是宿舍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要求现场进行整改。

3.学校抽查2021629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合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

三、宿舍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标准

1.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

2.宿舍内无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或其他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无储藏或者使用危险品及违章电器,无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无私装空调等现象;

其中,违章电器包括:

1)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棒、电烙铁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

2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3)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电火锅等电炊具以及烘干机、电冰箱;

4)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

5)电动车电池。

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固定插座以外的地方引出线路的(如排插串联);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的。

4.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无烧煮、烹饪等现象;宿舍供电设施完好,无盗用公用电源等现象;

5.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洗衣机的学生宿舍(如公共卫浴宿舍等),不能私拉水电接洗衣机等电器;

6.学生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公共区域空旷和畅通,无停放车辆和堆积物品等现象;

四、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问责处理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要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 年修订)》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处理。对于电动车电池在学生宿舍违规充电者,从严处理

1.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处分:

(四)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存放上述物品,在学生宿舍存放或使用刀身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等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等炉具、违章电器,在学生宿舍吸烟、生火、点蜡烛、燃烧物品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中毒、污染、或人身危害等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有关违章电器的界定范围按《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五)未经批准,在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在宿舍私装空调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宿舍内烧煮、烹饪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鼠、兔、蜥蜴等宠物,或将动物携带进入宿舍楼内,经教育和劝阻无效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有关学生宿舍的管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