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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学生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38

各位同学:

我校参保学生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即将进行,我校已参加2020/2021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成功缴费的学生,请遵照报销范围,按时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理。

一、报销范围

1.202011日至今,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202011日至今,突发急性疾病就近诊治的门诊医疗费用;

3.202011日至今,寒暑假、休学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4.202027月受疫情影响未返校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时间和地点

 

 

 

大学城校区

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大学城校区门诊部二楼

(209室)房

五山校区

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五山校区校医院大会议室(办公楼201室)

国际校区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国际校区D5d—121

三、报销所需资料

1.学生门诊病历本

2.转诊单(急诊无转诊单的需查看当时外院急诊病历);

3.外诊医院门(急)诊收费收据(发票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在就诊医院前台免费打印);

4.本人(工商银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张,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学院、卡号、联系电话(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导盘,报销所得费用直接入银行卡);

5.休学及外出实习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盖公章.委托他人代办者,除上述资料24项外,需有委托书,附当事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温馨提示

1.2020年度发票请务必在此次报销完毕,过期不再受理。

2.急诊留观、指定单病种(狂犬疫苗注射)、住院不在学校管辖范围,请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如异地已发生费用并自费结算,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办理异地就医零星报销证明表》(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专栏),学院盖章后自行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咨询电话85584305 办理零星报销。

3.如错过以上三天报销时间,可于31819日自行或委托他人递交资料(25急诊无转诊单的需复印当次急诊就诊病历页上交)到医保办(五山校区校医院办公楼104,电话2223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