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
依据有关医保政策规定,我校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就有关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要点
1. 参保范围: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参保及缴费:在校大学生(包括:老生续保、新生参保)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2020医保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及缴费。
3. 缴费标准:2020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314元,政府补贴标准为727元。
4. 低保申请:困难学生(持学生个人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相关证件样式详见附件1),可提交相关资料给医保办,由学校统一上报医保局天河分局转广州市民政部门,申请免缴免交个人医保费。
5. 享受医保待遇时间:老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6个月)。
6. 医保制卡:首次在穗参保者,由医保局委托相关银行免费制作社保卡,交学校统一发放;其余人员继续使用旧社保卡或医保卡。
二、学生参保缴费及发卡工作流程
1. 参保缴费
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新生和老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交医保费314元。缴费方法如下: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交费:登录学校主页-校园生活-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学校门户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学生参保申请-按指引进行相关操作。申请并交费成功后,保管好订单号。学校会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银行缴费手续。(温馨提示:医保费为学校代收代缴项目,如参保不成功,学校会统一在年度参保工作全面结束后进行统一退费处理。)如遇系统问题无法缴费,可联系以下部门,财务处咨询电话:87114508。网络中心咨询电话:87112208-3。校医保办咨询电话:22236673。
2. 民政免缴申请
困难学生(持学生个人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可申请民政免缴(详见附件1),免交个人医保费314元,并享受民政相关待遇(无封顶线,住院起付线免交,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金再支付90%)。
符合困难学生个人免缴费者,不需缴费,但须提交相关材料。困难学生材料提交办法详见《困难学生参保流程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样式》(见附件1)。符合困难学生个人免缴费者,还需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见附件2)。
10月25日前,困难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及《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交至4号楼4217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大学城校区C11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xxy_scut@163.com)。
3. 社保卡或医保卡发放
新生社保卡或医保卡通常在十二月中下旬发放;续保老生使用旧社保卡或医保卡。
三、注意事项
1. 年度中途医保局网办系统不再受理学生参保,各学院务必落实每一位学生(含全体本科生、研究生,新生、老生)参保缴费。因有其它医疗保障而满足不参保申请条件的同学,须提交《不参保确认书》(附件3)并附上关证明材料,并于10月25号前交至4号楼4217或者大学城C11辅导员办公室。
2. 财务处开放专门的学生缴纳医保费通道,学生可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使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联网上缴费,参保的学生必须在10月28日前自行登录缴费。财务处咨询电话:87114508。网络中心咨询电话:87112208-3。校医保办咨询电话:22236673。
3. 广州市户籍的学生,已在当地街道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能再报参保;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学生,必须落实原单位是否正常缴费(待遇是正常/冻结),如正常,无需再申报参保(职工医保的待遇优于居民医保),如冻结,需回原单位落实是继续缴费还是办理停保,办理停保后方能在学校参保;已参加广州市公费医疗的学生,不能办理参保。
4. 入校前曾参加过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同学,用回原单位发放的医保卡或社保卡;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同学,用回原学校发放的医保卡或社保卡。社保卡/医保卡不慎遗失者,请本人持身份证,自行前往原制卡银行或广州市市民卡中心(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小区西街二号,电话12343)挂失补办。
附件:
附件2: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增员电子申报表(学院报参保专用).xls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