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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438

各研究生:

  为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表彰在2018-2019学年为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182019学年在各校级研究生组织(含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俱乐部等)和各学院研究生组织(含研究生分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任职,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各项研究生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引领、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2)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6.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分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和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校级研究生组织干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校级荣誉和院级荣誉。

其中校级荣誉奖金2000元,校级研究生组织的院级荣誉名额和奖金由校团委自行制定;根据校团委既定安排,学院将设定研究生组织的院级荣誉名额和奖金;我院还将另设置“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之星”荣誉。

如研究生同时在多个组织获得荣誉,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四、评选程序

1.校团委负责校级研究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负责制定校级研究生组织评选细则并开展具体评选工作。评优小组由校团委领导、各校级组织指导老师、各研究生组织常委及研究生干部代表组成。

2.各学院成立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和开展具体评选工作。

       3.各组织根据《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及奖励办法》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将“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工作绩效汇总表”(附件1中表21017日前发送至289794880@qq.com

      4.各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学生组织的研究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5.学院及校级研究生组织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

6.校团委对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评选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向获奖研究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1018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

2.提交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在申请阶段统一采用《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届时将根据评选排名,调整校级、院级奖项。

3.提交方式:

1)纸质版:提交至4号楼4217

2)电子版:以“年级+姓名+研究生优干申请”命名,发到邮箱:sxxy_scut@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1:《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及奖励办法》.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