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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922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所有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资格

1.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 体质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捐赠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议后,确定本学院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2.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对捐赠单位的了解和认识;

2)填写《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或捐赠方指定申请表(见附件2);

3)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4)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时间要求

学生本人于10月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10月11日前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在10月14日前将获奖建议名单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提交学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同学们要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3. 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 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老师

电话:87110923

邮箱:zhenglu@scut.edu.cn

地址:四号楼4217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4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________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2019-2020学年度学院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