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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6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52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校内赛”赛道设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校内赛”将分别举办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 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附件1)。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322日-425日)

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可参考附件3模板)。

同时,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以下简称竞赛官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5日,以全国组委会的通知为准,将另行通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未在竞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录入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时,应保持与报名表一致的排序,如在系统上有修改应及时重新提交报名表。录入指导教师时,在导师姓名前加上“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字样,如:第一指导教师:XXX、第二指导教师:XXX,明确指导教师的排序。

1. 高教主赛道和国际赛道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同时发至邮箱:scutsee@126.com

2)一份纸版报名表(签字盖章)交至以下地址:五山校区22号楼207室,孙老师,22236920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同时发至邮箱:zhutongfa@scut.edu.cn

2)一份纸版报名表(签字盖章)交至以下地址:五山校区海丽文体活动中心202室,朱老师,87110458

(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426日-430日)

校内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开展书面评审,筛选并公布进入初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三)初赛和决赛(51日-610日)

初赛和决赛采用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激励措施

1. 对于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及学院予以奖励,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奖励20万元,银奖10万元。对于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在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认定为发表C类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银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免除“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条件要求;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者),学校在次年增加其1个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或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以上规定详见《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45号)。

2. 面上项目数量质量以及省赛、国赛情况将与“本科教学质量状况白皮书”挂钩,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七、各学院工作要求

1.组织动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面上项目:根据《各学院面上项目申报和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数量要求》(附件4)组织学院师生参加大赛报名,至少完成规定数量的面上项目报名工作。

3.重点项目:积极组织培育重点项目参赛,并根据附件4要求的推荐数量于2019420日前发送《“互联网+”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5)至shpg@scut.edu.cn

各学院组织参赛的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均须登陆竞赛官网(cy.ncss.cn)进行报名。

八、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QQ群号:524358996。(报名后至少一位团队成员加QQ群)

2. 联系人:

教务处: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

校团委:朱老师,联系电话:87110458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22236920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

3.“互联网+”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4. 各学院面上项目申报和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数量要求

5.“互联网+”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公共关系处(校友工作处)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19322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docx

附件3.“互联网+”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4.各学院面上项目申报和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数量要求.xlsx

附件5.“互联网+”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数学学院参赛作品请于4月18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xy_scut@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四号楼4217。

联系人:郑璐,联系电话:87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