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学生在读期间罹患重大疾病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现开展2018年第二次学校爱心基金救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疾病范围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申请学生当年须有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治疗收费收据等复印件。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申请学生本人于12月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五山校区四号楼4217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电子版表格及各复印件照片打包发送至1176033898@qq.com。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pdf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第二批学生重大疾病爱心基金救助申请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