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预计我院名额不超过3个。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留存)。(纸质版和电子版,本人签字须手签;电子版可拍照或扫描)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该表格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务必清晰;电子版可拍照或扫描)
(3)《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只需电子版)
申请人于12月8号(周五)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原件交至4217,电子版发送至289794880@qq.com。
2.学院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3.获资助名单报学校备案。学院将最终确定资助的研究生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4.困难补助金将发放至困难学生个人账户。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xls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923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