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7 年修订)》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及推荐名额
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用于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本年度学校奖学金共设三等,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今年我院学校奖学金名额如下:一等奖学金7个,二等奖学金35个,三等奖学金87个。
各类奖学金不重复发放。同时符合同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时,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为序。
二、评选资格
1.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 体质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
7.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申请条件
1.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创新班学生条件参见学生手册;
2.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6%,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创新班学生条件参见学生手册;
3.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0%,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5%,创新班学生条件参见学生手册。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请申请学生于10月8号前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三)学院根据同学们的申请,在综测测评的基础上审核评定奖学金并公示。
(四)获评学生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另行通知)。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