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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届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文章来源:浏览次数:43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16届毕业生于32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四号楼4217,将填写好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打包(以“本人姓名+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命名)发至邮箱maqzhwu@scut.edu.cn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关于运用省就业专项资金促高校毕业生就工作的通知》(粤2013103号)文件精神,各学院组织,做好我校2016届城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得国家助学款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有就愿望并极求职创业的城家庭(指持有低保、五保供养、特困、扶卡和零就家庭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得国家助学款的高校毕业生。

备注:①上述城乡困难家庭相关证件/证明的有效期需在20161120161231日之,或件上有2016补贴提取或记录;其中零就家庭明无专项证明,需提供家庭成持有的《就记证》及其中援助记录的复印件。(附件3《高校毕业生申职补贴相关明表》);

毕业生或为城乡困难家庭相关证件/证明持有人,或能通过户口本证明毕业生与证件/明持有人具有一代直系属关系;

残疾毕业生需本人持有残疾人证。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贷款合同编号。

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15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

1)请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于325日前向学院提交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填写并打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版给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银行信息需填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借记卡相关信息;

城乡困难家庭相关证件/证明的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补贴的不用提供此项;

申请者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注: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两份,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交给辅导员老师,学院留存一份,交就业指导中心一份。

2)辅导员老师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331日前,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申请材料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到五山校区1号楼109师处子版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表和学院花名册打包箱:qiuzhibutie@163.com(文件标题为XXXXX学院2016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请资料)。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就业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学校在531日前将补贴资放到毕业行卡中。公示通毕业生在补贴资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87111238

附件1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doc(37 KB)

附件2院(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xls(23.51 KB)

附件3高校毕业生申职补贴证.xls(20.51 KB)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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