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选课,请及时提醒未按时缴费的同学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9月11日前可交清所欠费用的学生可于6号前在缴费卡中存入足够金额,学校6号会再进行统一划扣,或按附件3操作进行自助缴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按程序办理缓交手续,并请于9月7号中午前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四号楼4217办公室。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中的规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必须在新学年报到注册的2日内向学院提出缓缴申请,缓交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缓交申请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由学院在报到注册日后2日内送学生工作处复审,报财务处及教务处备案后,学生方可办理预注册手续。缓交期间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进行有效注册。因不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而延误选课的,责任自负。”为了贯彻执行完费注册制度,现将欠费老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办理缓交手续的是2015~2016学年度欠费学生,此前学年度欠费学生不在今年办理缓交范围内;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缴纳学杂费的学生方可申请办理缓交;
3.根据附件1中欠费学生名单认真核实每名欠费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需要办理缓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报到注册日办理缓交,填写一份《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
4.9月11日前可交清所欠费用的学生不需办理缓交,缴费方式见附件3;
5.将学院已同意缓交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附件一名单的备注栏中注明“已办理缓交”,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也请在备注中注明。各学院请将电子版汇总表于9月7日18:00前发至wxwei@scut.edu.cn;
6.各学院将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书面材料汇总后请于9月7日18:00前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审核并提交财务处办理缓交手续。
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选课,请各学院按照程序为学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审批手续。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缴费方式.doc
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