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共3天。
教学单位将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一)的课程取消。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做好安保防范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0日
发布时间:2017-04-12文章来源:浏览次数:4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共3天。
教学单位将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一)的课程取消。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做好安保防范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