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该表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注:因申请校园地贷款,已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交到研工部的,由学院帮助取回复印件。
3.《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即可)在11月22日之前发至:289794880@qq.com。
申请者于2016年11月22日前审批表、调查表的纸质版交至4217办公室。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一份纸质版).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