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在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及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的协助下,我院2015-2016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已顺利完成。结合2015-2016年度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同学们的意见反馈,学院对《数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以下简称补充细则)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面向全院本科生进行公示及意见征集,如对补充细则有疑义及建议,请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于2016年11月1号前发至邮箱:maqzhwu@scut.edu.cn,本次意见征集后确定的补充细则将于2016-2017年度综合测评期间执行。为保证综合测评的公平公正,综合测评按前期公布的文件执行,当年综合测评过程中修订的条款,于下一年度综合测评时执行,当年不执行。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