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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2017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32

各应届生:

毕业生基本信息的收集、录入、校验和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毕业生派遣等一系列工作,请各位应届生务必认真对待。现就填写2017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列入2017届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学生包括

1.应届本科统招生(2013级本科统招生及2012级建筑学院毕业生);

2.留级生、休学后复学的往届生;

3.应届国际交换生;

4. 港、澳、台学生(今年新规定)。

 

二、不列入2017届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学生包括:

1、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

2、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

3、外国籍生源学生;

4、已经确定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

 

三、学生填写确认环节:

   需列入2017届就业计划的学生务必本人上网填写。学生填写信息期限为9月26~10月7日

    操作方法:

学生登陆学校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scut.edu.cn/bys/,凭登录名(综合测评用户名)及密码(初始密码为生日后六位,如961012)点击左侧“毕业生基本信息”,进入此界面后,下拉到底部点击“修改”,进入“毕业生基本信息填写”界面,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填写时注意以下几点:

1全部信息均为必填项,都要如实认真填写

2、界面上信息栏已有的信息,必须核对是否准确,不准确的要修改

3、“生源所在地”填写须知: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指来华南理工大学读书前的户口所在地,此项关系到毕业时报到证派遣去向十分重要

4、学生的姓名一定要与高考录取时的姓名一致,如有入校后修改姓名的学生,一定要提供派出所改过姓名后的户口本复印件,否则一律按高考录取招生名册上的姓名为准;学生资源信息一经录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修改姓名;

5、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性别、培养方式、学历、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制、准考证号(改为考生号)等信息均不能修改,如果有误可凭有效证件复印件或学院证明汇总至学院,然后学院交就业中心核查、统一办理;

6、QQ邮箱、手机号码等所有联系信息作为教育部对各高校就业信息核查的必备材料,请务必真实填写。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