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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数学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35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在2016届毕业生中开展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及《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2016届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2.研究生前两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居本专业前20%,本科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居本班前20%(数学类创新班为前40%)。

研究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前两年课业成绩排名居本专业第一;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杂志收录;

(3)参加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别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如为团体项目,则必须是前三名队员;

(4)曾担任一年或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校研究生会、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担任正部长或以上职务,或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支书、班长等),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成绩较显著。

本科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前三年智育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数学类创新班为前10%);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达到390分以上(含390分);

(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杂志收录;

(4)参加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或以上奖项,参加除美赛外其他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别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如为团体项目,则必须是前两名队员;

(5)担任两年或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曾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团委、学生会、七色花志愿者服务队担任委员,科学与技术协会(数模电子协会)担任常委,或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长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成绩较显著。

3.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前两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35%,本科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可放宽至本班前35%(数学类创新班为前70%):

1)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

2)研究生曾担任我院兼职学生辅导员,或曾担任两年或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担任常委),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成绩较显著;

3)本科生担任两年或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曾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团委、学生会、七色花志愿者服务队担任常委,于2015-2016学年度担任学院学生工作助理、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长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成绩较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流程

1.符合条件同学填写《数学学院 2016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附上相关获奖材料证明,纸质版于5月21前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交班主任、教务员签名后交至4217办公室。并《数学学院 2016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以及个人生活照1张(为保证清晰度,请尽量提供原始照片,大小不低于2M)、200字以内的毕业寄语,于5月21以“优秀毕业生评选姓名命名邮件后发送 shuyuantuanxue@126.com 

2.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和学院审批。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专业(班级)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学院审批。

3.名单公示。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如无反对意见,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学院将给予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宣传栏、院刊公布,“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3.学院将“优秀毕业生”个人材料汇编成册,作为院史保留。

 

附:数学学院 2016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数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