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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6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48

根据学校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还应取得2个学分的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及4个学分的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务〔2012〕77号)。

每位同学需交:

1.《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附件二)打印版;(注意排版,排在一张A4上)

2.把讲座票用固体胶水或双面胶(不准使用透明胶带)贴在一张A4纸上,并在纸上写好班级、姓名、学号,然后上交。

3.其他获奖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

以上材料4月25日前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各班负责人需交:

《XX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附件三)汇总完,以班级为文件名保存,如:《12信计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maqzhwu@scut.edu.cn,并上交纸质版。截止时间4月25日。

 

附件一:《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docx

附件三:XX班 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xls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