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家庭经济困难,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没有具体意向单位的毕业生提交个人手写包含详细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个人求职意愿及求职经历说明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6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四号楼4217吴奇治老师,填写附件2《2016届就业困难毕业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aqzhwu@scut.edu.cn,学院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的精神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继续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就业扶助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扶助学生条件认定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成绩良好,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没有具体意向单位;
(五)要求本人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上报名单前要在学院内部做好公示,做到让本院学生周知。同时了解申请学生就业存在的具体困难和想法,并为其进行就业技巧方面的指导。
三、申请学生需提交个人手写包含详细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个人求职意愿及求职经历说明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6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学院审核盖章,其中一份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份学院留存;学院汇总核实申请学生信息并填写《2016届就业困难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请各学院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报送至五山校区1号楼1106室,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anran@scut.edu.cn。逾期将视为放弃。
联系人:曹然然 联系电话:87114167
附件:(请在“就业在线”下载区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