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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1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34

各学院、相关机关部门: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相关精神,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为国家作贡献的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在本专业排名前40%,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班学生、艺术及体育特长生的成绩以原始成绩为准。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5.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研究生学业。
6.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优先推荐条件
必备条件:
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
选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件)获得特等奖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的有关规定》(华南工学〔20095号)执行。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文艺竞赛获第一、二名,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的队员。
6.在其他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优先推荐的学生需由学院组织专家面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推免资格,不占学院推免名额。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流程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发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规范、上学年推免工作情况等因素,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各学院可以按分配名额的10%推荐后备人选。
推荐流程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好的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有志在就读硕士研究生之前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者,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200530号)精神,推荐为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的推免生。
2. 对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200530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实施2006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华南工学〔20067号)精神,推荐为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推免。
3. 艺术专业学生的推免工作由艺术学院自主制订推免的实施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4.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且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5. 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若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等导致不能应届毕业者,取消推免资格。
6.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除外)。
 
附件1. 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
2. 各学院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3. 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流程
 
教务处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