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3-09-08
广州国际校区各学院、研究院:
为落实《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广州国际校区率先加快发展行动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优势,加大广州国际校区博士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派出力度,加快推进校区有组织国际科研合作,校区设立“博士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
鼓励导师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研究生院和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同时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有组织国际科研合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计划支持
2024年面向广州国际校区安排5个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试点指标。按照导师提出申请、学校组织遴选的方式确定计划分配结果,每位通过立项的导师获得1个招生计划指标。
三、计划介绍
1.事前申请和遴选环节
根据学校重点支持的学科和科研方向,鼓励相关学院和研究院的导师申报。申请书中主要体现联合培养相关研究方向的介绍以及其与重点支持方向的相关性、申请教师和外方合作导师在该领域的研究实力、双方合作基础或合作潜力、双方合作申请国际联合基金项目情况以及申请教师的其他国际化合作经历。
学院(研究院)及招生导师在招生宣传中应充分利用本项目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如果有确定的优秀生源,申请书中可体现相关学生的特长和优势,但该类情况不作具体要求。
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组织科研和国际合作领域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对入选名单予以公示。
2.事中跟踪
在入选名单公示结束后,入选课题组须与相关联合培养方签订培养协议,约定各自权利与义务以及知识产权归属,报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存档。学院或研究院根据相关研究生培养要求,结合课题组和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计划,制定学生修读本校课程和联合培养单位课程的计划,协助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国际交流合作基金。联合培养双方导师做好经费预案和保障,确保该生有2年以上的海外学习经历。在海外学习阶段,相关课题组联合学生每年提交学习和研究总结,确保培养按时保质完成。
3.事后考核
在本计划支持的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取得相应学位后,导师须提交项目总结和培养过程证明材料。项目总结应包括主要开展的科研工作总结(需说明与立项时设定方向的一致性)、学生项目学习心得体会、外方单位合作导师的评价以及相关过程进行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外方单位接收证明、资助基金证明、在外学习年限证明、研究成果证明(含学位论文和共同发表的期刊会议论文以及相关的专利和标准)。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邀请专家对项目最终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可考虑给予滚动支持,并推荐申请科技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及广东省科技厅等相关国际合作基金。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导师必须为广州国际校区学院或研究院聘用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入职时间不晚于2023年8月31日(含)。
2.招生导师须为通过学院和学校学位办公室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的全职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
3.每位导师当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五、申请程序
1.2023年10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广州国际校区博士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
2.2023年10月20日前,学院/研究院审核申请导师资质,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F1-a212办公室)。
3.学校确定支持项目和计划安排。
六、其他
1.该计划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在校学习期间与普通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的学制、学费、奖助政策、培养过程和质量要求全部相同。
2.该计划占用导师的年度招生限额。
3.为便于沟通,设立申报沟通交流微信群(附件2),如二维码已过期,请邮件联系:lesliegou@scut.edu.cn,获取更新后的二维码。
联系人:
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高晟,电话:81181647,邮箱:lesliegou@scut.edu.cn
研究生院:冯彦武,电话:87110729,邮箱:ywfeng@scut.edu.cn
附件:1.2024年广州国际校区博士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
2.2024博士海外联培申请沟通交流群二维码
广州国际校区全球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
附件1:2024年广州国际校区博士研究生海外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