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商遴选公告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3-08-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项目。

(二)经费预算:成交服务商全额投资。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总体要求:本项目拟引进校园巴士的运营和管理服务。服务商提供车辆及司机,并对所提供的人员与车辆进行管理。学校提供巴士站点,配合车辆与人员的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可调整巴士站点的位置、数量,调整巴士发车的车次及时间。

(五)成交服务商合同期内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60000元。

二、服务商遴选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公交车运营等类似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运营服务要求

(一)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车次提供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校内各站点及国际校区至新造地铁站的往来巴士运行服务。校内巴士服务始发站为公交总站,终点站为新造地铁站,服务时间为07:00-22:00,每60分钟一班,分为两段线路运行:

1.A线路(校内线路)暂设7个校内站点,分别为:公交总站、C1与C2道路中间、F1与F3道路中间、G5人才公寓、F5与F6道路中间、D5与D6道路中间、A4学生公寓;

2. B线路(公交总站-新造地铁站)。

(二)校方可按实际运行后通行需求调整具体站点及线路。

(三)车辆服务要求

1.配备要求:原则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3年,公里数在15万公里以内(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为准)。

2.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其中空调效果良好。车辆定期清洗,外表干净,无明显破损。车辆内部整洁、干净,无异味。

3.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同时保证所提供车辆不曾发生过重大或以上交通事故(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

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且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

5.车辆内配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实时远程视频功能,本地视频保存期限不低于1个月。

6.纯电动公交车车辆配备空调、收费系统,安全应急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系统。

(四)司机服务

1.取得A1驾驶证,原则上具有所驾驶车型6年以上驾驶经历,具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年龄在25至50周岁间,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服务商出具针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服务商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证明文件)

3.驾驶人及乘服人员应携带驾驶执照、身份证等,并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在服务过程中着公司统一制服,不随意停车、停靠、接听电话,不吸烟。为供应方提供出行配套服务,并使用礼貌用语,提供普通话服务,按照国家要求无疲劳驾驶。

4.驾驶员须检查车门及后备厢是否锁好,以保证物品存放环境安全;做好安全提醒,提示供应方人员及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防止遗忘行李物品。

5.驾驶人应熟悉广州市区、周边交通路线情况。

6.驾驶人应配合校方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

(五)服务保障

1.服务商服务车辆需在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发车点站。

2.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排除故障时间如超过20分钟,需在30分钟内调配同等条件、车况的备用车辆到达现场继续完成接送工作。

3.服务商按照供应方指定的道路运输线路行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供应方乘客送达目的地。

4.服务商调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安全、文明地驾驶车辆。

5.服务商在每车配备“车辆使用情况、服务情况反馈表”经校方指定人员签认后备案,此表作为校方定期考核依据。

6.服务商应就所用车辆每日一次进行及时检修保养,以免出现故障。

(六)投保要求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另,按经营旅游运输乘客险的标准为供应方的乘客购买该车核定的乘客险: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人,除投保法定的各种强制保险外,还应投保乘客的人身伤害保险,所有保险相关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商应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且在协议服务期内无变更。    

2.服务商不得拒绝校方用车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征得校方方同意;累积两次无故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供应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3.在校方组织大型活动中,需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并在各现场站点安排2-3名现场调度人员。

4.服务商应配置具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程序,进行检查记录及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运营考核及退出机制

(一)运营考核

校方制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采取100分制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校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启动退出机制,服务商须于1个工作日内撤出校园巴士服务;考核分数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每低一分,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500元,服务商须于收到履约保证金扣除通知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每逾期一日需按照履约保证金总额的万分之三向校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仍未补足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按履约保证金总额向我校支付违约金,且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退出机制

1.正常退出

(1)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正常退出

合同到期后,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服务商自行退出,合同自动终止。

(2)服务商提前退出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服务商可提前退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供应方无法继续经营,须提前两个月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不退还服务商履约保证金,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后,终止合同。

2.强制退出

对引进的服务商,在合同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校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责令退场。

(1)服务商在经营期间,不服从校方管理,师生投诉率高,导致校园安全受影响,校园秩序混乱。

(2)引进的服务商在合同期内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

(3)服务商经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校方或师生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4)服务商违背服务合同。

(5)服务商经营期间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校方从管理规范等方面对服务商进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或考核过程中,服务商不服从考核整改要求的;

强制退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6条,凡强行退出的经营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接到强行退出通知当天完成退场。

五、项目报名、材料递交及评审

(一)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请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2点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公司委托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anna@scut.edu.cn。需进行遴选报名,方有资格参与遴选评审,未参与遴选报名的,恕遴选评比当日不接收遴选文件的递交。

(二)现场勘查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14-18日,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请有兴趣的服务商联系020-81181884预约入校勘查。

(三)遴选文件的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交服务资费(依据AB线路进行报价,A线路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元/次,B线路最高限价不得超过3元/次)。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商遴选评分表》(附件2)中的评分要点、服务资费及公共服务要求制作遴选文件资料和项目陈述PPT(现场陈述)供评委评审,遴选结果以评分表得分最高为中选单位。遴选文件一式五份(1份正本,4份副本)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一包装的封面上写明: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遴选文件的递交:请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8:50-9:20将遴选文件递交至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F1a-307(不接收电子投租文件或邮递遴选文件)。

(五)遴选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遴选评比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40,遴选评比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遴选事宜的任何变动及遴选项目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的书面通知为准,响应单位若对遴选项目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于遴选项目公告发布后十天内邮件咨询(anna@scut.edu.cn)或电话(020-81181884)咨询。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考核评分表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商遴选评分表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运行服务合同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服务商遴选评分表.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校园巴士运行服务合同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