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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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部分高校合作奖学金项目的申报方式调整为申请人“先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资格,再向国外院校申请入学资格”。试点院校范围较2026年进一步扩大至19所(详见国家留学网7月7日遴选通知)。
为切实做好以上试点项目及202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美大地区其他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于近期开展项目政策宣讲。请感兴趣或有意申报的师生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讲会时间
2026年7月16日(周四)下午15:00-16:00
二、 宣讲会地点
五山校区:笃行楼506会议室
三、 咨询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办公室 黄铿 87114420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