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5.13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决定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5年获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附件2),须进行中期检查(其中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须进行结题验收)。
2.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并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4)。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1)2024年获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除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
(2)2025年获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项目
(3)前期已立项和中期检查但未结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附件2仅列出2024-2025年未结项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也可进行结题验收。
2.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依据当年项目申请书的建设与改革内容、目标及拟解决的问题、预期效果与成果、特色与创新之处,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包括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实践运用情况及效果评价,填写对应的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6),并附上项目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三、有关要求
1.2026年6月5日前,各有关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审核通过后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yxwjd@scut.edu.cn。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结题项目需进行现场汇报(各项目准备5分钟汇报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专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证材料综合评判作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论。
3.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4.需要延期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时间,中期检查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结题验收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5.首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可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第二次验收或延期验收未通过的,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詹老师、王老师,电话:020-87111481、87110152。
附件: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4-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需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项目一览表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中期检查表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
6.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