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5.13
相关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队伍分类遴选及发展体系,现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是保障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质量、优化学科发展布局、服务区域产业升级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教育改革的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重实践、强应用的育人导向,夯实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根基,为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各院(系)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制定应遵循分类制定,凸显特色的原则。鼓励各牵头院(系)根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特定需求和不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培养特点,制定具有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色的遴选条件,遴选条件须不低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见附件1)规定的校内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要求。
三、工作安排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由牵头院(系)统筹相关建设院(系)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附件2),并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牵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XX专业学位授予点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附件3)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日前将审议通过的《XX专业学位授予点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附件3)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联系方式
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联系人:师娇
联系电话:87113725
电子邮箱:yjjiaoshi@scut.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徐爱群
联系电话:87111571
电子邮箱:a09xwb@scut.edu.cn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
3.XX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遴选条件(模版)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