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3.17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外行业专家参与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积极性,密切我校与企业、行业及产业的联系,学校设立了“华南理工大学校外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现将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要求
1.本次资助对象
本学期开展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活动的课程。
2.参与教学活动范畴
聘请行业专家开展研究生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课程报告(含系列报告)、合作开发并讲授专业课程等学分教学活动。
3.开展教学活动要求:
(1)研究生学分课程的校内课堂授课或生产现场授课或讲座授课;
(2)至少参与4个学时(1个单元)的教学活动;
(3)要尽量扩大本教学活动的教学受众面。
4.行业专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研究生授课经验或讲座授课能力,同时具有参与研究生教学活动热情;
(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申报计划所规定的教学活动量。
二、计划经费资助
对于参加“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的校外专家,学校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资助,院(系)可予以配套支持。
专家类别 | 标准(元/单元) | 备注 |
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专家 | 2000 | 教授级高工、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等 |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 1000 | 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 |
其他专家 | 500 |
|
注:1、单元指一个教学或讲座单元,一般为半天;2、资助金额为税前金额。
三、计划组织与管理
1.本计划以院(系)为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院(系)应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统筹组织计划申报、总结和日常工作,校外专家的资格审核,与计划相关的协调和保障工作,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等。
2.研究生院负责本计划的组织申报、经费落实和监管验收。在计划执行期间,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前往行业专家课堂或讲座等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如发现未按计划落实,研究生院有权取消对该计划的资助。
3.获得资助的课程,如更换专家或者改变专家上讲台计划时间,应至少提前两周通过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如专家推迟课程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学期末。
4.课程负责人仍是申报课程教学第一责任人,校外专家授课期间课程负责人需全程现场参与。
四、材料提交与课程验收
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表》与《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一式1份(A4,双面印刷)于2025年3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87111570,并将电子版发到huanghh065@scut.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公布资助课程。
课程完成后,院(系)须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行业专家上讲台计划总结报告表》(见附件3)、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签领表(见附件4)并提交课程相关记录照片。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通知原文下载: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行业专家上讲台资助计划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