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02.24
各有关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分为6月、9月、12月批次。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传达至相关人员,并遵照执行。
学位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