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09.30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2024年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开展填报。此次我校需填报的博士导师名单(附表1,详见附件2)及其基本信息以学校发送到各院(系)具体负责人邮箱的为准。如有符合国家通知要求未在之前发送名单之列的,由各院(系)报知学位办公室后可自行添加。
二、填报内容及方式
此次填报内容为7张必填表,填报方式为EXCLE模板填报。
其中,博导基本信息表(表1)中分为已采集与新增两类博导:一类为2023年已采集的博导,其基本信息以补充修改为主;另一类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前新增博导,其基本信息以新填报为主。
学校将最终以系统方式上报,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务必按照“2024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见附件3)。
三、工作进度安排
10月13日前,博士生导师个人填报/补充,各院(系)负责老师汇总,并按要求调好格式。
请各院(系)以专人负责的方式,按照时间安排和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督促博士生导师完成填报(附表1、4-7(附件4)),并及时做好汇总(务必按照规范填写,如未按照规则填写及汇总将予以退回)工作。汇总好的填报表格打包,总的压缩包命名为“院(系)+博导信息填报汇总”)发送至a09xwb@scut.edu.cn。
四、其他
博士生导师信息应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相关院(系)及导师务必重视填报。
模板为上报系统下载,请导师填报及院(系)汇总时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切勿改动模板,以免造成上报不成功。
填报过程中注意信息安全,尽量用邮件传递信息。
联系人:徐爱群,020-87111571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分为已采集与新增两类博导,单独发院(系)具体负责人)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