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03.0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中提出“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要求,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华南工研〔2021〕20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爱国守法,坚守廉洁自律,师德师风高尚,潜心教书育人,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保证培育质量,培育项目负责人在培育周期内(2026年10月前)应未达到退休年龄。
3.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1。两院院士、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可牵头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不占用单位限额指标。各单位推荐项目超过1个的应排序推荐。
4. 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培育项目,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5. 严格控制校领导牵头申报培育项目,校领导作为负责人的培育项目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重点培育范围
各单位要对标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重点培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 深化评价机制改革
3.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4. 推进科教融合
5. 深化产教融合
6. 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
7. 加强课程建设
8. 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9. 强化培养过程管理
三、培育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2. 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 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 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5. 坚持一线规则。优先支持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激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
四、培育要求
1. 培育项目分为重点培育项目和一般培育项目。每个培育项目资助5-10万元,视项目建设情况滚动资助,项目培育期不超过2年。各单位要加大培育项目扶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培育工作质量。培育项目建设经费可由各单位按学校资助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2.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位点评估、学科建设等工作情况,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培育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以教学成果奖培育为契机,扎实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3. 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改革实施、宣传推广等相应工作。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加强项目培育和建设工作,切实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培育成效。各项目在培育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与兄弟院校以及有关单位的交流,在同行和业界内积极开展项目宣传工作,积极申报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注意收集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媒体报道、工作照片等有关素材,为申报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基础。
五、工作流程
1. 各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项目的《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zyxw@scut.edu.cn。
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候选项目后报学校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立项为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六、其他
1. 申报项目正式立项后,应认真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培育项目质量,并配合学校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2. 学校将优先推荐本次立项且最终优秀结题的培育项目参评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110152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限额表.xls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办法( 2022 年修订)》.pdf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