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3.12.02
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管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和《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华南工研〔2022〕22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对基地专项计划支持情况,学校将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基地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尚未结题的基地
2021年省级基地需参加结题考核;2022年省级基地需参加年度考核。
(二)已结题的基地
2020年、2021年获得基地专项计划支持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基地需参加年度考核。
需参加考核的基地名单见附件2,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院(系)主管领导和教务员。
二、考核要求
1. 考核内容
(1)结题考核:自获批省级基地开始至填写考核报告日期为止,省级基地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经费使用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2)年度考核:2023年度基地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以及典型案例等。
2. 考核报告
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基地对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梳理和统计,认真思考和提炼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1)尚未结题的基地
参加结题考核的2021年省级基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结题考核报告》(附件3),并提交总结报告PPT(约10分钟);省级基地结题需进行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年度考核的2022年省级基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3年度考核报告(适用于尚未结题的基地)》(附件4)。
(2)已结题的基地
参加年度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基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3年度考核报告(适用于已结题的基地)》(附件5)。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月20日前,请各相关院(系)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报告的纸版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考核报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yxwjd@scut.edu.cn,其中,参加结题考核的2021年省级基地还需同时提交现场汇报PPT电子版至以上指定邮箱。
四、评审结果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进行基地专项计划支持的重要参考。
研究生院联系人:
张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7110152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pdf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需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3年考核报告(适用于尚未结题的基地).doc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3年考核报告(适用于已结题的基地).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