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2.06.02
各院(系)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就2021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下专业实践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各项规定。所有住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区”,确有必要外出的须严格执行请假报批制度,经个人申请〔在“My Pass系统”在线提交外出申请,并向院(系)提供相关证明〕、导师和院(系)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原则上暂不外出到广州市外开展专业实践。研究生导师应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不派研究生外出。各院(系)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在审批学生外出时应坚持原则、明确要求、强调责任,严禁批准非必要的外出申请。实践期间,研究生须按属地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各院(系)务必协调实习实践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需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
(一)专业实践的方式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在校内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由校内外导师协商安排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院、系)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由院(系)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的培养模式,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也可采用导师组制,组建由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共同指导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其中必须到校外实践单位开展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践。
因疫情防控原因,校外专业实践可采用以下两种替代形式:一是,如具备在线实习实践条件,校外实践可通过各类专业平台、网络在线平台,开展基于网络的专业实践工作;二是,若具备校内实践条件,可在校内开展基于联合培养或校外实践单位实践内容的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的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协商决定,必须从事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以及在实践单位所从事的职业体验活动及职业素养提升等内容,如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从事产品设计、技术攻关、工艺研究、工程管理等。
(三)校外专业实践工作程序
1.按照本通知中“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下专业实践的管理工作”程序,导师和院(系)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研究生离校前须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院(系)备案。
2.由各院(系)及研究生导师,根据本院(系)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实践情况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各学院或研究生导师承担。
3.如有需要,研究生与学校、校外实践单位及校内导师共同签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一式五份),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合同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3),交院(系)汇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五山校区请到专业学位办公室领取(笃行楼北座202室),大学城校区请到大学城校区办公室领取(B1-411A)。
4.实践期间,研究生变更实践单位须重新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表》。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需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非工程类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专业实践形式、时间要求等均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设置,建立和完善专业实践的管理与考核办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或导师组)的培养模式,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
四、专业实践的考核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期满,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4),进行实践单位考核和校内导师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如开展基于网络的专业实践和在校内开展基于联合培养或校外实践单位实践内容的专业实践,院(系)应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计划和实施方案,逐一联系实习单位和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落实专业实践事宜。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开展阶段性总结和考核。
各院(系)在2023年7月前完成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评估工作与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请各院(系)务必重视并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2022年6月30日前,各院(系)完成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落实与安排,提交以下材料:
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院(系)提交专业实践落实情况汇总表的纸板和电子版(附件5)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如在6月30日前仍未落实专业实践安排,须在汇总表中附原因说明。
(二)2023年7月前,各院(系)提交《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三)对于2022级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院(系)依据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践安排,按照此通知的要求开展专业实践环节,其中工作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可根据情况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广东省教育厅与东莞、佛山、中山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专项招生指标所招收的学生,需要与相应的联合培养基地联系开展专业实践环节。
(二)各院(系)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三)各院(系)应按本类别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专业实践目标、专业实践内容、时间、方式和考核要求等。
(四)问题反馈程序
各院(系)须重视专业实践问题的收集和反馈,搭建顺畅的沟通渠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向所在院(系)反映,若未能解决可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
(五)联系人:王老师、曹老师,电话:87110152
电子邮箱:zyxwjd@scut.edu.cn
附件: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含《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doc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2022年5月版).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汇总表.doc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