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2.02.22
各院(系):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2020修订)》文件要求,从2020级起,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此必修环节纳入毕业资格审核条件。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助教岗位与设置条件
1.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岗的本科课程、研究生课程助教;
2.研究生院设岗的研究生课程助教;
3.教务处设岗的本科课程助教(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助教岗位 | 课程学时 | 单个教学班学生数 |
院(系)设岗 | ≥32学时 | ≥25人 |
研究生院设岗 | ≥32学时 | ≥100人 |
教务处设岗 | 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 |
其中,研究生院设岗助教课程为学校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和院(系)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对于教改类课程(如:全英课程、MOOC 等)和其他研究生教学需要的情况,可按需申请研究生院设岗助教。
二、助教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教学设备调试、记录考勤、疑问解答、作业批改、以及协助开展课程实验、实习或实践等教学相关活动。课程助教不得承担课堂主讲任务,不负责选定课程内容、教材、习题、编写考题和评定学生最终成绩等。
三、聘用程序
(一)院(系)设岗助教
1.各院(系)根据岗位设置条件,确定本院(系)自设助教岗位,并发布招聘信息和聘用工作要求,由博士研究生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申请表(纸版和电子版)交至院(系)博士研究生教务员老师。
2.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助教选聘工作,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院(系)自设助教岗位聘任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个人申请表(纸版,编号排序)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二)研究生院设岗助教
3.各院(系)可从拟报送的本院(系)自设助教岗位课程中,遴选符合研究生院设岗助教条件的课程,申请列入研究生院设岗助教课程,汇总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设岗助教需求表》(附件3),一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需求表(纸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公共课程可由教学团队向所在院系提交需求,由院(系)按上述要求统一报送。
四、助教工作考核
1.本学期获聘助教岗位(包括院(系)自设、研究生院设岗、教务处设岗)的博士研究生,于2022年6月25日前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4),将考核表(纸版和电子版)交至院(系)博士生教务员老师。
2.各院(系)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生担任助教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2年6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个人考核表(纸版,编号排序)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需指定专人负责助教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对各院(系)助教聘用、管理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2.各院(系)和主讲教师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考勤等),申请暂停或更换助教。如有更换助教情况的,需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并告知助教本人。
3.开课院(系)和主讲教师需做好本院(系)课程助教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和国际校区
联系人:郑老师,22236969,zhengf@scut.edu.cn,笃行楼217。
2.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薛老师,39380095,xuefeng@scut.edu.cn,B1-411A。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院(系)自设助教岗位聘任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设岗助教需求表.xls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生担任助教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