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1.11.16
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管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研院〔2015〕118号),结合学校对培养基地的资助计划,学校将对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简称“省级基地”)、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简称“校级基地”)及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开展结题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尚未结题的省级或校级基地
1. 省级基地:2019年省级基地为结题考核,2020年省级基地为年度考核。
2. 校级基地:第四批校级基地为结题考核。
同时为省级基地和校级基地的培养基地仅需参加一种考核方式。具体名单及考核方式见附件1-1。
(二)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
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不包括尚未结题的省级或校级基地)需参加年度考核。具体名单及考核方式见附件1-2。
二、考核要求
(一)尚未结题的省级或校级基地
1.考核内容
(1)结题考核:自获批省级基地或校级基地开始至填写考核报告日期为止,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经费使用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2)年度考核:2021年度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经费使用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2.考核报告:
省级基地、校级基地对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梳理和统计,认真思考和提炼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参加结题考核的基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结题考核报告》(附件2),并提交总结报告PPT(约10分钟);省级基地结题需进行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年度考核的基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度考核报告A》(附件3)。
(二)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
1.考核内容
2021年度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实践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和典型案例等。
2.考核报告:
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对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梳理和统计,认真思考和提炼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度考核报告B》(附件4)。
三、材料报送要求
11月26日前,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考核报告的纸版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笃行楼北座202室),考核报告和PPT电子版(参加结题考核的省级基地和校级基地需发送PPT电子版)发送至zyxwjd@scut.edu.cn。
四、评审结果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进行专项指标支持的重要参考。
研究生院联系人:
梁老师,联系电话:87110152
曹老师,联系电话:87111481
附件:1-1.参加考核的省级基地和校级基地名单
1-2. 2019年获得专项指标支持的基地名单
2.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结题考核报告
3.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考核报告A
4.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考核报告B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考核报告A.doc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基地2021年考核报告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