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1.06.27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机关部处:
经学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列刘卅等89人为博士生导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形式向学位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根据,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位办公室地址:笃行楼218室
电子邮箱:a09xwb@scut.edu.cn
学位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