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1.06.24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学校决定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一年的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须进行结题验收)。
2.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并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4)。
二、结题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项目,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2.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依据当年项目申请书的建设与改革内容、目标及拟解决的问题、预期效果与成果、特色与创新之处,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包括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实践运用情况及效果评价,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5-6),并附上项目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评审专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证材料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2.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再下拨后续经费,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请任何有关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视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3.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7月12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clu@scut.edu.cn。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20-22236911,办公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217室。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3.广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中期检查表
4.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广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含其他类型项目)结题验收表
6.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7.2018-2020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