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11.26
相关部处、各院系:
为支持青年学者的快速发展,综合考虑我校博士生招生指标情况,学校今年设立青年学者博士生指标支持专项计划,将一部分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指标投向科研活跃,具备快速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支持的青年学者应符合以下3项基本条件:①已通过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可正常招生;②因博士生招生指标限制,未获学术型博士生招生指标;③在招生资格审核年度不满35周岁的青年博导。
根据2021年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及各院系学术学位博士生指标分配情况,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博导,学校拟给予每人一个学术学位博士生指标的支持(支持名单详见附件)。即日起对拟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11月26日起至12月2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书面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22236499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6日